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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机关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1-03-23来源:放大 缩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20年,中科院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1、加大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

2、增加公开渠道。2020年,武汉分院顺应新媒体发展形势,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整合微信平台武汉分院网站等平台一起,进一步做好分院层面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对院属在汉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举办针对院属在汉各单位、分院机关各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会、研讨会;结合院属在汉相关单位具体的信息公开工作事项进行具体指导,进一步提升工作素养和成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中科院武汉分院网站新增信息1522条。

2、通过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中科院武汉分院”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15期。同时,鼓励湖北育成中心中科育成公司、湖北省科普研究会等单位和组织加强官方新媒体建设并充分用其作好信息公开工作。

3、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中科院武汉分院针对院属在汉各单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取得的重要成果,培养造就的科技骨干人才,大力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以及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的举措与成效等,共举办或参加新闻发布会、集中采访活动1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中科院武汉分院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并于2019年4月对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修订。公民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中科院武汉分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推动院属在汉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系列成效。但随着信息公开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且专职、专业人员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2020年,中科院武汉分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在国家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大工作和调研力度,通过培训、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职业素养,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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