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筹建于1956年,19587月正式成立。1961年与广州分院合并成立中国科学院中南分院,武汉分院调整为中国科学院中南分院武汉办事处,1970年该办事处撤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建制。 

  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是中国科学院在武汉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包括:依据有关规定,配合院机关有关部门,做好所在地区院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推动、督促和检查所在地区院属单位的科技创新及事业发展重点工作;组织开展院地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和推动所在地区院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创新文化建设、科学传播、监督审计、公共事务管理、科研诚信等工作;联系和服务所在地区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联系,为所在地区院属单位提供联络协调和服务;协助管理所在地区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基地;完成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汉分院系统包括7个独立法人单位,即分院机关、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水生生物研究所、武汉植物园、武汉文献情报中心。此外,还包括非独立法人的中国科学院武汉教育基地。现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5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武汉分院各研究所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为主。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岩土力学工程、地层信息系统、地基工程、波谱与原子分子、电离层、原子频标、数学物理、普通病毒学、生物防治、分析生物技术、大地测量、地球物理、环境科学、水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淡水渔业、植物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植物遗传、水生植物等。 

  武汉分院系统共有在职职工1800余人,从事科技人员1400余,其中高级职称7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9,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

  武汉分院系统各研究所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后工作流动站6个,硕士生导师352人,博士生导师344人。共有在学研究生2147人。 

  实施“率先行动”计划以来,武汉分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初心使命,履行院机关派出机构的职责定位,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作用。

  武汉分院高度重视与地方的合作,积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围绕中国科学院与湖北省政府、湖南省政府签订的《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主要工作内容,武汉分院先后与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长沙市、岳阳市、衡阳市等十多个地方政府确定了科技合作关系。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征程,武汉分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院党组各项指示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中科院提出的“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要求,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启武汉分院系统单位贯彻落实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第二阶段新征程。

(2023年12月)